环球微速讯:黄平谷陇镇:山坪村有个法治宣传教育普及“播种者”

来源:天眼新闻   2023-06-16 12:16:13


(资料图片)

潘家权,男,苗族,1965年12月,高中文化,199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现任黄平县谷陇镇山坪村副支书、村级人民调解员,连续多次被县、镇两级评为“优秀党务者”和“优秀共产党员”称号,是谷陇镇山坪村人民群众心中的“法律大使”。

作为一名普普通通的乡村基层一线工作人员,潘家权同志能够积极投身于普法工作,结合和美城乡“四大行动”工作实际,踏实认真的学法宣法,履行工作职责,协助镇党委、镇政府,团结村“两委”班子,带动身边群众遇事找法、办事依法、解决问题用法、化解矛盾靠法,以身作则,带领全村党员干部群众依法治村、民主管村。

宣传法律,不断提升群众法治意识。在苗族聚居地区,法律对于他们是晦涩难懂,要让村民学法、尊法、守法、用法,就要把晦涩难懂的法律知识变得通俗易懂,才能融化于村民之心。他利用当地集会、芦笙会等特殊场地,运用“苗语+汉语”双语形式,开展普法宣传,对每一位前来咨询的群众,详细讲解,直到群众领会,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;该同志召开法治教育普及专题宣讲会、利用院坝会播放“以案释法”警示教育宣传片等多种形式,向村民普及法律常识、发宣传资料,截止目前,开展法治宣讲会、院坝会10多场次,参与群众4000余人次,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5000余张,教育村民学法、懂法、守法、用法,倡导用法律来解决日常生活中遇到的纠纷矛盾。

运用法律,矛盾调解普法宣传双管齐下。农村的矛盾纠纷纷繁复杂,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、婚姻家庭、邻里纠纷、劳动纠纷、合同纠纷、电信诈骗、盗砍滥伐等等。潘家权说:“大多数群众都是讲理的人,只是缺乏对法律的认识和有效的运用”。他将调处矛盾纠纷的过程当成普法的过程,接到村民的诉求,他第一时间了解情况,先普法明理,给事情划清底线,再谈乡情亲情邻里情,通过以情动人,以理服人,以法促人,坚持“以案说法、以法促调、以调促宣”的原则,将普法贯穿于调解的全过程,做到事前讲法、事中明法、事后析法,把调解的过程变为群众学法的过程,使双方当事人在接受调解中学法、懂法、守法。通过将人民调解和法治宣传教育有机融合,在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,切实做到化解一起纠纷、宣传一类法律、教育一方群众、维护一方稳定,实现了法治宣传和人民调解1+1>2的效果。潘家权先后为全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20余起,是村民心中农村法治教育普及的“行家”,为村民办实事的“法律明白人”。

守护法律,有力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。为在全村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,建强普法宣传阵地,不论是在工作中还是生活中,他总是逮住机会就要向群众,用鲜活的案例,向群众宣传《民法典》涉及的方方面面,并重点围绕居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法治需求,进行认真、细致的讲解和分析。协助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到村组开展法治讲座和法律服务,力争使每个村民都能知法懂法守法用法,善于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推动全村形成办事依法、遇事找法、解决问题用法、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,有效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。

潘家权始终坚持高标准、严要求,使山坪村和美城乡法治教育普及工作得到扎实有效地开展,形成了齐抓共管、人人参与的工作格局,树立了依法办事、遵纪守法的良好风气,村民依法管理自己事情的积极性得到了充分调动,促进“法律进乡村”“法律进学校”“法律进万家”等普法宣传活动,形成农村稳定的良好局面。

通讯员 包倩霞 杨胜美

编辑 吴森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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